為加強贛州市中心城區地下綜合管廊的規劃建設和運營管理,充分發揮綜合管廊的作用和優勢,贛州市近日出台《贛州市中心城區地下綜合管廊管理辦法》。
該辦法指出,綜合管廊建設與管理堅持“政府主導、統籌建設、信息共享、應入盡入、有償使用”的原則,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每年應根據中心城區城建項目計劃,統籌安排資金用於綜合管廊的建設和維護管理,並鼓勵社會資本參与綜合管廊的建設和維護管理。綜合管廊應“先規劃、后建設”,在地下管線普查的基礎上,統籌各類管線實際發展需要,組織編製綜合管廊專項規劃,合理確定建設布局、管線種類、斷面形式等,並與城區開發和城市道路新、改(擴)建同步建設。已建設綜合管廊的區域,該區域內的地下各類管線,除特殊行業及國家規範規定不能進入綜合管廊的管線外,應當在綜合管廊內進行敷設。綜合管廊的運營維護和管理,應當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鼓勵建立遠程智能監控系統,併入智慧城市中管理平台統一在線監控。綜合管廊運營管理單位應當按照集約高效、合理收費的原則開展經營活動,綜合管廊有償使用費包括入廊費和日常維護費,由供需雙方按照市場化原則協商定價,日常維護費設立專門賬戶進行管理。綜合管廊應實行24小時不間斷運行管理,及時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據了解,城市地下綜合管廊是指建於城市地下用於容納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給(排)水、燃氣等城市工程管線的構築物及附屬設施。(記者張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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