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政府發出了《關於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國家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提出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加快補齊農業基礎設施短板,到2022年,建成6500萬畝以上高標準農田,穩定保障1000億斤以上糧食產能。
山東要求,在建設區域上,堅持按灌區或流域集中連片建設,單個項目建設規模原則上平原地區不低於1000畝,丘陵山區不低於500畝。劃定的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率先建成高標準農田。鼓勵支持工作基礎好的糧食產能大縣整縣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到2025年整縣推進超過30個。在建設內容上,要實行田、土、水、路、林、電、技、管綜合配套,按照“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有序推進已建項目區改造提升和農田水毀災損工程修復,到2025年,全省改造提升面積超過1500萬畝。創新“高標準農田+”建設模式,以項目建設為載體,推動基礎設施配套、耕地地力提升、技術推廣應用、土壤墒情監測等資源要素集成。
山東明確,嚴格項目立項條件,嚴禁在自然保護區、非優先保護類耕地、地面坡度大於25°等禁止區域建設高標準農田。新建高標準農田划入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並主要用於糧食生產,不得在高標準農田內種植楊樹、桉樹等林木及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植物。同時,高標準農田重“建”也要重“管”,建立縣負總責、鄉鎮落實、村為主體、所有者管護、使用者自護、受益者參与的管護運營機制,管護經費來源為財政補助、村集體公益金提取和市場化運作等。(記者呂兵兵)
【打印】 【關閉】
共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