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2020年第28次常務會審議通過《關於修改的決定》,明確修改后的《鄂州市中心城區城市管線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起草部門於2020年4月啟動修改,經廣泛徵求意見、充分討論、嚴格審查等程序,完成了對《辦法》的修改。此次修改涉及15個條文的改動,以求與上位法保持一致、優化營商環境、完善城鄉建設與管理。
對創建法治社會、法治政府而言,修法與立法同等重要,市政府將立法工作重點從制定法律轉到制定和修改完善同步上,充分發揮了立法對改革的引領和推動作用。(通訊員劉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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